妨害性自主通常發生於密閉空間,由於事發當下並無第三人,訴訟過程中容易產生雙方各執一詞之局面,若僅有被害人供述,並無監視器畫面、驗傷單等直接證據,或對話紀錄、照片等間接證據,究竟實務上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會如何認定呢?是否具有不成立之空間?本篇文章就讓睿見法律事務所帶您深入了解妨害性自主無罪或不起訴之要件、事發後應如何自證清白等重要事項,讓您涉及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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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Q:妨害性自主無罪或不起訴有可能嗎?
現行刑法規範之妨害性自主樣態眾多,舉凡強制性交/猥褻、乘機性交/猥褻、權勢性交/猥褻、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猥褻等皆屬之,一旦涉犯所需承擔之罰責甚重。然實務上司法機關針對妨害性自主之案件認定,不僅參酌告訴人和被告雙方供述外,亦會比對與目前調查資料呈現是否相符,若告訴人提出遭侵害之證據不足,或司法機關推定事發時雙方均為合意,恐因其他爭執產生才興訟,確實有機會於偵查階段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或於審理階段爭取無罪,建議被告在接獲警局通知時盡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評估個案狀況之答辯方向,畢竟筆錄內容對後續案件結果具有極大影響,若因緊張而失誤,將自陷深淵。
Q:如果只有被害人的供詞,沒有其他證據,警察也會受理案件嗎?
妨害性自主罪章中,除雙方均為未成年人進行合意性交/猥褻,及配偶間具強制性交/猥褻之行為屬告訴乃論罪外,其他皆為非告訴乃論,意指檢警機關一旦知悉犯罪事實發生即須偵辦,不論是藉由社工或醫院等機關通報,抑或是被害人自行報案,警方必須受理案件,縱使提告當下證據不足,但偵辦過程中檢察官仍會調查其他間接或補強證據來釐清事發經過究竟為何,進而做出處分。
需特別注意的是許多涉案人在接獲被告通知後會緊急聯繫被害人欲確認狀況,可能於對談中慌亂地向告訴人道歉,認為如此即可使其撤告,殊不知卻讓告訴人藉此蒐集更多證據得在訴訟過程中提出,屆時被告將百口莫辯。不論是面臨筆錄、開庭,或與被害人接觸前,建議被告必定先尋求律師專業意見,畢竟訴訟過程中所有言行均會影響司法官對案件之看法。
Q:妨礙性自主證據不足的原因為何?要如何自證清白
性交、猥褻均屬親密行為,通常會於隱密處發生,一旦違反他人意願即為妨害性自主,若被告有保留完整對話紀錄,或外出時所拍攝之照片、汽車旅館與飯店等入住登記、監視器畫面等皆可做為證據,觀察事發後被害人是否有抗拒、行為舉止不當等狀態,而後彼此相處仍正常互動或曖昧,即有機會說服司法官採信雙方為合意發生親密關係,進一步在訴訟程序中爭取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
Q:哪些情況有機會爭取妨害性自主不起訴?
實務上被告妨害性自主之起因繁多,可能是情侶吵架提告、交友軟體上相談不歡興訟,抑或是被指控為家內性侵等,不論是檢察官、法官針對案件調查及認定,不僅會參酌現階段所呈現之證據藉此評估雙方關係親密程度,亦觀察事發後彼此間互動是否產生異常,或被害人、被告說詞有無前後矛盾不一致之情況等。因此在證據整理方面、訴訟策略擬定部分,建議委託專業律師協助,盡力讓司法官調查時直搗案件爭點,釐清事發經過不合常理之處,以利心證偏向我方,藉此爭取理想結果。
Q:沒證據就一定保證沒事了嗎?
縱使被害人無法提出驗傷單或其他可直接證明自身遭受侵害之證據,也不因此等於被告一定能獲取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有時應對調查之緊張氣氛可能讓被告所為之供述錯誤,或被告訴人反蒐證之內容均恐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讓訴訟結果大扭轉,建議被告知悉涉及案件當下應及早與律師進行案件討論,擬定對自身有利之答辯策略,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
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刑責甚重,故許多被告面臨訴訟程序時相當焦慮,擔心大好前程將毀於一旦,或被害人遭受侵害後,還得鼓起勇氣為己爭取權益,此等並非易事,這時可尋求專業律師居中協助,而睿見法律事務所之團隊律師不僅多位曾為法院實務工作者,累積之辦案經驗相當豐富,且極富同理心,能公正地為當事人爭取權益。若您正面臨妨害性自主案件,可加入官方LINE:@sne7146r,或撥打0809-080-229進行法律諮詢,將有專人盡速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