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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什麼是性自主權?性自主權定義為何?
所謂「性自主權」是指個人對性別、性行為及性取向之自我決定權,包含對自身性需求、性權利和性行為之自由選擇。每個人都擁有決定與誰、何時、如何以及是否進行性行為,且不應受到外界強迫或壓迫的權利。
依據釋字第666號意旨,性自主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保障之權利,然而,為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國家公權力及他人之侵擾,性自主權亦受憲法第22條規定所保障。性自主權保障個人對於諸如個人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性觀點,性生活之對象、時間、地點及方式、乃至是否基於對價關係而從事性行為等性領域之事項得自主決定之權利。
違反性自主權的狀況有哪些?
若有違背被害人之意思,施用強暴、脅迫、詐術之強制手段,抑或乘被害人不知抗拒、無力抗拒之時,以及利用一定的權勢、身分,而對被害人進行性交或猥褻行為,皆屬違反性自主權,並構成妨害性自主罪章之刑事責任。依違反性自主權的手段及程度,刑法規範以下罪名:
- 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1條第1項)
- 強制猥褻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4條)
- 乘機性交罪: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5條第2項)
- 乘機猥褻罪: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5條第2項)
- 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行為:
-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7條第1項)
-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7條第2項)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7條第3項)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7條第4項)
- 權勢性交罪: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8條第1項)
- 權勢猥褻罪: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8條第2項)
雖年滿16歲即擁有性自主權,然不論是對16歲以下的少年,或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從事性交易、拍攝性影像等行為,合意或非合意,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仍屬犯罪行為。以下為常見之犯罪型態:
- 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
- 拍攝、製造、無故重製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
-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無故重製性影像: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2項)
-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
幾歲擁有性自主權?
滿16歲以上的人,不論與他人具夫妻、男女朋友關係,皆有自行決定是否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之權利。於合意發生性行為之情況下,即屬合法之行為;於非合意情況下,則可能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名。而未滿16歲的人因身體及心理尚處於成長階段,無法自行決定是否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為保護16歲以下的人,若與其發生性行為,依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規定,行為人將背負刑事責任。
相關常見問題
▶幾歲性行為不犯法?16歲可以發生關係嗎?
如同上述,年滿16歲以上的人即擁有性自主權利,得自行決定是否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若無強制、脅迫、乘人之危等手段,即不構成刑法犯罪行為。
▶16歲性行為會被告嗎?
與16歲以上的人於合意之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不會成立刑法上之罪名。然若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或猥褻行為,會構成刑法第227條之與未成年人性交或猥褻罪。另若對16歲以下兒童或16歲以上18歲以下少年有性交易、拍攝性影像等行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各條規定,仍有可能背負較重之刑事責任!
雖與16歲以上的人合意發生性行為不會構成刑事上的違法行為,但可能侵犯父母對於子女之親權、教養權之法益,父母得依民法第195條規定向行為人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
總結
當涉及刑法妨害性自主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時,建議立即向刑事專業律師尋求協助,分析將來訴訟過程中有利之答辯方向,爭取無罪或較輕之處分,以避免隨著時間流逝,有利證物可能會隨之消滅,或因一時緊張、誤判而做出錯誤之抉擇,如刪除對話紀錄或自行進行筆錄,最終導致有罪之判決。
若不幸成為性犯罪之被害人,當下往往會陷入驚惶與不知所措,建議事發後應盡速前往醫療院所進行驗傷,以保留相關DNA證明,作為日後訴訟之重要依據,並及早諮詢專業律師,針對舉證方向進行討論,以提升檢察官起訴並最終獲判有罪判決之可能性。
睿見律師群簡介
睿見法律事務所律師團隊具深厚法學素養及實戰經驗,對於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性剝削案件,不論是為行為人提供辯護,或協助被害人爭取權益,皆秉持專業精神,致力提供專業法律服務。透過靈活運用法律策略與創新思維,全力協助當事人妥善應對繁複的司法程序,確保其權益獲得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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