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害後想提告,如何蒐集性侵證據?專業律師告訴你!

被性侵害後想提告,如何蒐集性侵證據?專業律師告訴你!

妨害性自主案件因事發突然且通常發生地點隱密,往往造成證據取得困難,若未提出有力事證,最終難以讓加害人負刑罰責任,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妨害性自主之構成要件為加害人違反被害人之性自主權,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行為。

什麼是性騷擾?文字言語就能構成性騷擾嗎?常見案例介紹

什麼是性騷擾?文字言語就能構成性騷擾嗎?常見案例介紹

企業或學校等組織內部的權力結構,以及社會長期以來的文化觀念,使性騷擾犯罪者為滿足自身性需求獲得性快感,或無法控制性衝動,利用雙方不對等關係或趁人不備的情況下,從而對他人進行性騷擾。
究竟什麼要件會構成性騷擾?台灣目前有哪些相關法規予以規範?如何避免自己對他人造成不舒服的行為呢?以下文章帶您認識性騷擾的定義與其相關分類。

跟騷法是什麼?如何舉證?先了解跟騷法4要件!

跟騷法全名為《跟蹤騷擾防制法》,於111年6月1日施行,是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而特制定本法。

案例分享 – 妨害性自主證據不足,爭取不起訴處分

妨害性自主案件之不起訴處分比例,通常會受多種因素影響,尤其是證據的充分性會影響檢察官對案件的評估方向,如果證據不足、事情發生經過難以認定有違反被害人意願而發生性關係,檢察官有可能會做出不起訴之決定。

16歲以上未滿18歲發生性行為會被告嗎?簡介兩小無猜條款​

針對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合意發生性行為者,雖有具備上述法條之適用,但監護人、社工或校方得知,仍可提出告訴或通報警局機關,因涉及未成年人之性自主權,擔心青少懵懂不知自身遭受不法之性暴力或性虐待,故仍需在偵查過程中詳細了解雙方說詞、物證,才可得知雙方意願、事發過程,不得不慎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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