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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律師


什麼是侵害配偶權? 外遇偷情如何求償? 被發現和別人的親密照片怎麼辦?這時可以依照民法第195條第3項的「侵害配偶權」,也就是大眾所說稱的精神損失,向配偶及第三者請求賠償,彌補因為這件事而飽受痛苦、煎熬的元配。

什麼是侵害配偶權?

外遇偷情如何求償?

被發現和別人的親密照片怎麼辦?


侵害配偶權簡介:

當發現另一伴和其他人的相處,已經超越一般社會大眾所能接受的範圍,甚至已有曖昧情事,達到會破壞元配的所擁有的幸福婚姻的程度,就是侵害了元配的配偶權。這時可以依照民法第195條第3項的「侵害配偶權」,也就是大眾所說稱的精神損失,向配偶及第三者請求賠償,彌補因為這件事而飽受痛苦、煎熬的元配。

刑法上的通姦罪,通常需要極其嚴格的證據,但民法上的侵害配偶權所要求的證據相對寬鬆許多。倘若有非常直接的證據(如:發生性關係的影片、雙方的體液等)可以提告通姦罪,但仍可以使用間接證據(如:另一伴和第三者的曖昧訊息、親密照片等)提告民事的侵害配偶權,向對方請求精神損失的補償。

法律諮詢 另一半外遇,我該如何蒐證?

1.相片、影片:影像在證據上是最有力的,如果能得到對方和第三者清晰的親密照片或影片,在法庭上對於我們的主張更是有幫助。但要注意在拍攝過程中是否合法,否則很可能不被當證據採用。

2.對話紀錄:配偶和第三者之間極為曖昧的文字對話內容,甚至提到發生親密關係、互相叫對方親密暱稱等。但要注意截圖的對話紀錄時間、對話最好能夠連續,而非片段,這樣可信度才能夠大大提升!

3.使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男女發生性行為後,保險套或衛生紙上能夠採集到雙方的體液,進一步檢驗出雙方的DNA,成為最直接且有力的證據,除了民事求償,還能夠讓配偶及第三者得到應有的處罰。

侵害配偶權法律諮詢常見爭點Q&A:

Q1:不知情交往對象是已婚人士卻被告,該怎麼辦?
A:在刑法上,您必須是明知對方有家庭,仍繼續介入他人的婚姻中,才會成立通姦罪。而民法上的侵害配偶權也是一樣,您若是因故意或過失而介入他人婚姻,即涉及民法第195條第3項的侵害配偶權。如果能夠證明您是因為交往對象的隱瞞,完全不知道對方已婚的事實,則可以藉由專業律師向法院爭取不需賠償。

Q2:通姦罪跟侵害配偶權的差別在哪裡?
A:通姦罪:屬於刑事案件,採嚴格證據原則,因此要很明確地在衛生紙或保險套上採集到配偶及第三者的體液或性愛影片,原則上才能夠成立通姦罪。 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案件,所需證據相對寬鬆,只要有對話紀錄或親密照片、影片等,都能夠以民法第195條第3項,向配偶或第三者請求精神損失的賠償!

Q3:配偶外遇、偷情,我可以請求多少的精神損失賠償?
A:法院會以雙方的身分、地位、學歷、財產以及受害程度,綜合判斷後,判決一個合理的金額。實務上,具有較高社會地位者所需賠償的金額較高,反之,減少。賠償金額大多落在30萬至60萬元,但有時比較的特殊的狀況,也曾出現20萬元以下或100萬元以上的金額,所以金額部分會建議由律師綜合各總狀況後再提出,以保障我方的權益!

Q4:只有他們的曖昧對話跟親密照片,可以提告嗎?
A:一般男女發生性行為時,都是在很隱密的時間或地點,很難取得證據,即便帶人要去抓姦,對方也很可能因為聽到動靜,而迅速將證據消滅。所以在實務上,若無法取得直接證據,提告刑法上的通姦罪,仍得以相關的親密對話或照片,向另一伴以及第三者請求民法上的精神損失,彌補原先努力維持的幸福婚姻卻遭受破壞的精神損失。

Q5:已得到侵害配偶權的賠償,判決離婚時還能夠再請求賠償嗎?
A:可以的。民法第195條第3項的損害賠償,是因為配偶的權利遭受損害所得到的賠償;而民法第1056條的損害賠償性質和前項不一樣,從法條上來看「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損害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為限。」很明確是因為對方外遇所造成的過失,我方的美好婚姻才會遭受破壞,進而向法院請求判決判決離婚,當然可以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

Q6:另一伴發生外遇,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A:可以的。民法第1052條之規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若您已經堅定這場婚姻已經產生裂痕,無法再修復,但對方遲遲不願意已協議離婚的方式,和您簽字離婚,此時可以請求法院依民法第1052條裁判離婚,並且在法庭上將監護權、撫養費或精神賠償一並提請訴訟,將婚姻關係終止。

Q7:外遇關係已長達3年最近才知道,還能夠向他們提告嗎?
A:刑法上,通姦罪是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您必須在知道後6個月內提告,且必須是在5年內發生的行為。雖然說他們這段關係已經長達3年,但仍然在法律所規定的5年內,而且由於但您是近期才發現,若是能夠蒐集到他們發生性行為的直接證據,則6個月內去提告都還來的及! 

民法上,侵害配偶權則適用民法上短時效的規定,原則上為自知道開始起算2年,行為起10年內才可以請求。而您近日知曉且這段關係至目前為止為3年,都在時效範圍內,建議盡快將證據蒐集,交由專業律師幫您提出告訴,保護您受傷的心靈以及該有的權益。

被告侵害配偶權,律師處理方向:

侵害配偶權幾乎都是配偶在極為憤怒、傷心以及失望下而提出的告訴,通常會建議能夠以和解方式處理。倘若雙方已經到達無法溝通的地步,配偶一定會向法院提出巨額求償,而身為有過失的一方,會建議請律師幫忙辯護,爭取較低的金額。實務上,配偶所得到的證據都是出自於我方的手機、電腦或雲端,辯護侵害配偶權的重點大部分在於:

1.蒐證是否合法?
2.對話紀錄是否完整?
3.照片、影片中的人物是否能明顯辨認?
4.對方是如何取得這些資料?

綜上,不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遇到這種訴訟對精神上都是極大的傷害,如果被告方動輒幾十萬的賠償,原告方則是難受的不知所云,因此選擇一位適合的律師協助走過這過程,較能將事情處理完善,圓滿解決。